落实经费保障
进一步完善“政府投入为主、分级负责、多渠道筹资”的经费投入机制。各级畜牧兽医、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,积极争取布病防治工作支持政策,将布病预防、控制、消灭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。协调落实对国家从事布病防治人员和兽医防疫人员卫生津贴政策。同时,积极争取社会支持,广泛动员相关企业、个人和社会力量参与,群防群控。
六、监督与考核
各地畜牧兽医、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,按照本计划要求,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各省(区、市)根据布病防治工作进展,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组织开展评估验收,并做好相关结果应用。
根据各省(区、市)提出的申请,农业部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有关省份布病状况进行评估,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布病区域类别,及时向社会发布。
对在布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。